四川省教育厅为加强和规范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征求意见稿)》《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制了《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规则(征求意见稿)》。
现广泛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认真研读,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22日15:00前反馈至科研处,纸质版二级学院领导或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办公楼514室,电子版发送542925605@qq.com。
附件:1.四川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四川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征求意见稿)
3.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四川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规则(征求意见稿)
5.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
6.四川省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科研处
2022年4月14日